為進一步規范福建省食品藥品行業市場秩序,強化信用監管,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福建省食品藥品嚴重失信黑名單管理暫行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與對象
本通知適用于福建省內從事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使用等相關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包括樂器零售等與食品藥品無直接關聯但可能涉及相關信用管理的市場主體。各單位應嚴格遵守《福建省食品藥品嚴重失信黑名單管理暫行規定》,確保信用管理體系有效實施。
二、黑名單管理原則
食品藥品嚴重失信黑名單管理遵循依法依規、公開公正、動態監管、聯合懲戒的原則。凡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單位或個人,一經查實,將納入黑名單管理,并通過省級信用信息平臺向社會公示。
三、執行要求
四、其他事項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各單位如有疑問,可向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咨詢。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宣傳指導,確保規定落地見效,共同維護福建省食品藥品市場信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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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1-07 12:32:41